【工商時報】日期:2010.12.27記者朱漢崙


房市再現3種新炒房手法!儘管央行大半年前就採取房市信用管制,但投資客仍續炒高大台北縣市房價,對此不具名的資深銀行主管透露,近來投資客又有炒房新手法,其中更利用互為借款人、保證人方式來規避央行所要求的投資客放款規定。


 


時值周四央行理監事會議召開在即,是否再考量祭出新一波房市信用管制,業界正高度矚目。


 


據了解,央行近期內已廣泛向多家銀行進行房市管控措施的相關意見匯整,以作為後續是否採取新波房市信用管制措施的參考。其中,自上次理監事會議之後,央行已私下三申五令要求各銀行,「應反映升息結果,除了首購優惠房貸最低利率1.5%,應把房貸最低利率下限提高至1.62%才對!」但很多銀行並未照辦,這回若央行再升息半碼,金融圈預期即使央行未要求房貸最低下限再拉高至1.68%(反映6bp),「但可想見的是對1.62%房貸利率下限可能要求執行!」


 


據相關人士透露,投資客依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近來又祭出3種新手法規避相關管制措施,包括:


 


1、用企金名義瞞天過海的手法持續「推陳出新」,現在則是投資客與親友合夥另成立新公司機構,用法人名義取代個人名義進行投資,利率還適用企金利率,遠低於央行要求1.62%下限。


 


2、利用與親友之間互相當借款人、保證人方式,躲避持有房屋第2戶以上就須適用投資客的管控措施,如此一來不僅因有保證人而能取得較高的成數,還因此突破房貸無寬限期的規定,從「沒有」變成可享3年寬限期。


 


3、原本在大台北地區有10大房市信用管制地區,不過現在投資客把眼光「放遠」在10大地區之外,現在投資客新炒房熱區已擴散到淡水、林口、三峽、深坑、甚至是桃園、竹北等地。


 


除了房貸之外,建商貸款是另一個重要管控面向,事實上,在10月份的理監事會議之後,包括合庫、土銀、台銀等土建融資市佔率前3大行庫在央行的「道德勸說」之下,已帶頭要求必須在取得貸款後1年內開工,否則就得採取差別利率及回收部分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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