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次

測驗名稱

測驗日期

報名期間

備註

1

第一次 證券、投信投顧暨期貨從業人員專業科目測驗及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共同科目測驗、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工商倫理測驗

第一次 債券人員與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35

20161223

2017123

證券商業務員、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期貨商業務員、企業內部控制、工商倫理、債券人員及股務人員之測驗方式亦可採用電腦應試方式報名。

2

第一次 外國人參加我國證券商業務人員資格認可測驗及期貨商業務員英文資格測驗

310

201726

2017215

另輔以不定期認可測驗,由各該事業提出申請,本會於受文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舉行測驗。

3

第二次 外國人參加我國證券商業務人員資格認可測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認可測驗及期貨商業務員英文資格測驗

512

201745

2017414

另輔以不定期認可測驗,由各該事業提出申請,本會於受文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舉行測驗。

4

第二次 證券、投信投顧暨期貨從業人員專業科目測驗及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共同科目測驗、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工商倫理測驗

第一次 資產證券化基本能力測驗

64

2017324

2017424

證券商業務員、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期貨商業務員、企業內部控制、工商倫理及資產證券化之測驗方式亦可採用電腦應試方式報名。

5

第三次 外國人參加我國證券商業務人員資格認可測驗及期貨商業務員英文資格測驗

811

201773

2017712

另輔以不定期認可測驗,由各該事業提出申請,本會於受文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舉行測驗。

6

第三次 證券、投信投顧暨期貨從業人員專業科目測驗及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共同科目測驗、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工商倫理測驗

第二次 債券人員與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93

2017623

2017724

證券商業務員、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期貨商業務員、企業內部控制、工商倫理、債券人員及股務人員之測驗方式亦可採用電腦應試方式報名。

7

第四次 外國人參加我國證券商業務人員資格認可測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認可測驗及期貨商業務員英文資格測驗

1110

2017102

20171011

另輔以不定期認可測驗,由各該事業提出申請,本會於受文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舉行測驗。

8

第四次 證券、投信投顧暨期貨從業人員專業科目測驗及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共同科目測驗、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工商倫理測驗

第二次 資產證券化基本能力測驗

123

2017922

20171023

證券商業務員、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期貨商業務員、企業內部控制、工商倫理及資產證券化之測驗方式亦可採用電腦應試方式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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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kys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