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林(markyslin)
據報載行政院將於近期內將召開融資公司法跨部會議,針對雙卡利率調降後無法向銀行借貸雙卡族,協助找到其他融資管道。據悉金管會送至立院版本,融資公司對自然人放款,其年利率上限不得超過20%;對非自然人即企業放款,不得超過30%。

政府上述之作法實在讓人無法理解,不是要銀行雙卡利率降低至12.5%,民間借貸利率降低到15.5%,怎麼又有什麼融資公司的貸款利率可以高到20%甚至可達30%,還說是參考日韓等各國作法。

如果借款的利率可以在20%以上,為何要去改民法的利率上限?為何要限制銀行放款的利率?是不是政府『只准融資公司放火,不准銀行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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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 政院將提融資公司法

2009-04-09 工商時報 【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天表示,近期內將召開融資公司法跨部會議,針對主管機關及放貸利率等內容,提出政院最新立場,作為雙卡利率調降的配套措施,協助無法向銀行借貸雙卡族找到其他融資管道。

     對外界批評雙卡利率的調降,恐逼迫雙卡族走向地下錢莊管道借錢。對此,立委謝國樑頗不以為然,謝國樑及賴士葆都認為,應儘速通過融資公司法作為雙卡利率調降的配套措施,讓地下錢莊地上化,如此可讓在12.5%以上的雙卡族,有合法的借貸管道。

     邱正雄同意,並表示將在日內召集金管會開會,針對主管機關及內容提出政院最新立場。邱正雄會後私下表示,若融資公司法是特別法,可訂定借貸利率;若未訂定利率,恐怕得受民法修正後15.5%的上限約束。

     據官員表示,金管會送至立院版本有訂利率條文,融資公司對自然人放款,其年利率上限不得超過20;對非自然人即企業放款,不得超過30%,這是參考日韓等各國作法。官員說,若融資公司受民法擬新修正15.5%規範,勢必沒有人有意願將地下錢莊地上化,因融資公司的放貸風險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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