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強迫自己一定要存款,而且是存預先訂定的金額,收入減儲蓄後的錢才來花用。 


一、台灣已進入M型社會,其證據如下:


1)從1980年迄今,若將個人可支配所得分成五等份分析,最窮者與最富者之複合成長率分別為7.03%及7.12%。而中間階層之複合成長率平均為6.58%。


2)台灣痛苦指數(失業率及物價上漲率合計數)達6.43%。面臨高物價上漲率及高失業率。


3)台灣平均薪資年增率低於物價上漲率,即加薪幅度趕不上物價上漲幅度,即荷包不斷縮水。23縣中有13個縣市在過去5年中可支配所得反而減少。特別是澎湖減少達年所得2萬元。


 


二、若想脫離中下階層進入型社會之前一端方法不二法則:


第一:強化個人理財


第二:還是再加強個人理財


 



三、如何加強==>確定定期儲蓄額後才支出之管理。


1.錯誤觀念     收入-支出= 儲蓄


2.正確觀念     收入-儲蓄 =支出<====強化管理



也就是必須強迫自己一定要存款,而且是存預先訂定的金額,收入減儲蓄後的錢才來花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arkys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