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2008 3月14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安泰銀行八德簡易型分行李姓行員涉嫌挪用客戶存款,有內部控制缺失,核處安泰銀行新台幣 200萬元罰鍰,並命令解除舞弊行員職務。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安泰銀該行員利用不同方式涉嫌挪用 8名客戶存款,挪用總金額高達新台幣3600萬元,所幸客戶及銀行警覺性高,一週內即時發現,已追回3100萬元,其餘差額將由扣押該行員資產、銀行保險等補回。


銀行局官員表示,該行員挪用手法多元,例如利用換發變更存摺時,偷撕舊存摺磁條,或趁機把客戶印鑑偷蓋在空白取款條上,或趁主管繁忙,偷取主管密碼進行轉帳。


銀行局表示,銀行發生內控疏失,每個環節都有提醒其他銀行業者注意之處,因此會將違規情節,請銀行公會轉知其他業者當教材,作即時防制,例如可考慮將舊存摺的磁條也要打洞作廢。


銀行局提醒民眾,存摺、印鑑不要交給行員保管,若遇到行員要求「印鑑給我一下」,最好避免,或至少眼睛要看清楚行員的每一個動作,加上目前存摺有很多種,要看清楚,不要交給行員三本,只拿了二本回來。


金管會表示,安泰銀行因未落實交易覆核及控管機制,違反銀行法規定,本週委員會通過對安泰銀行裁罰案,核處 2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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