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2008.03.14 04:22 am


力霸皇冠酒店三拍流標,台北法院日前以特別變賣方式開價21億元公開拍賣,馥敦飯店搶先遞狀,買下力霸酒店。東方明珠公司董事長張淑娟滿腹委屈提出聲請,質疑馥敦只比她早一天遞狀,出價比她低,她卻被勸退,但法官強調程序本就是先到先贏,昨(12)日駁回東方明珠的聲請,確定由馥敦買下。
張淑娟是億大集團總裁,旗下還有上海知名的佰威大酒店,20年前在上海建造東方明珠別墅,還投資東方明珠塔旋轉餐廳600萬美元,這次因應政府台商政策回流投資,沒想到阻礙重重。
依司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頒布的「特別變賣程序之公告拍賣聲請應買參考要點」,明確規定應買的順位,以聲請應買狀到達法院的先後時間決定,除非無法判斷,才以抽籤決定,而東方明珠明顯比馥敦晚一天,因此駁回東方明珠的聲請。
法官強調,依辦理強執事件應注意事項規定,除非不動產價格上漲,且債權人與債務人均表示反對,該案才有轉圜空間,但東方明珠無法提出價格上漲的證據,而且並非出高價就代表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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