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減少逾放產生


1.加強督導營業單位辦理授信覆審,及早發現問題授信案件。


2.應設立內部預警制度,對授信品質不良單位加強辦理內部稽核。


3.督促授信審查單位(審查部或授信審議委員會)訂定授信政策及年度授信方針。


4.積極研究問題授信之成因,進而採行必要之預防措施。


 


二、加強內部管理


1.  組織結構應有必要之牽制功能,決策避免由一人或少數人主導。


2.  嚴禁行員一人辦理互為牽制之數項工作,主管人員對業務處理程序,應善盡覆核責任。


3.  確實施行行員職務輪調、休假等內部管理制度。


4.  加強行員各項業務專業及品德操守之訓練建立辨認風險之機制,以迅速發現風險。


 


三、輔助呆帳(逾放)處理


1.督促營業單位迅速訴追,以儘速執行借戶之擔保品取償。


2.協助營業單位評估問題借戶之解決方案,以利其應當機立斷,避免損失之擴大。


3.對無法收回之逾放,應儘速調查缺失事項,並轉銷呆帳。


4.定期評估問題授信案件之可能損失,據以提列備抵呆帳以利呆帳之轉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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