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00843日 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委員會決議,同意富邦金融控股公司 (2881)申請由海外子公司富邦銀行(香港)轉投資中國地區廈門市商業銀行;這是首例台灣的金控公司透過海外子銀行轉投資中國地區銀行,對提供台商金融服務將有正面貢獻。
金管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傍晚宣布通過富邦金融控股公司申請由海外子公司富邦銀行(香港)轉投資廈門市商業銀行。
金管會表示,廈門市商銀最大股東是廈門市財政局,富邦銀行投資金額3400萬美元,預估富邦銀行(香港 )應可取得廈門商銀二席董事席次,及獲得總經理提名權。
金管會發言人張秀蓮表示,富邦銀行(香港)2007 年底會計師財簽報告總資產為77.8億美元,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BIS)比率14.42%,且最近3年未有重大違規情事,符合金管會「台灣地區與中國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的規定,也符合中國地區放寬香港銀行參股中國內地銀行總資產應達60億美元門檻。
金管會今天同意富邦金控透過富邦銀(香港)轉投資中國地區銀行後,富邦金控即可向經濟部投審會提出申請。
張秀蓮說明,由於這件案子為首宗台灣的金融控股公司透過海外子銀行轉投資中國地區銀行案件,引起社會很大關注;金管會認為,透過此種海外子銀行轉投資模式,可與中國地區銀行建立合作關係,最主要是可承做人民幣業務,協助國內銀行或金融控股公司業者整合台商金融服務平臺,提升國際競爭力及經營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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