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台灣財金史上又一個悲劇的開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正式上路,銀行再次被一些有心人士扣上『逼人走上絶路』的劊子手,而所謂○○基金會,則以正義的使者出現,一個單純的消費借貸行為,因民粹主義者的操縱變成了,『萬惡不赦』的大財團欺負小百姓的政治事件,讓全台2300萬人的心又一次矇上一層不正確的陰影!


所謂債務清理條例說穿了其實是一個賴帳不還條例,消費者向銀行借款,可以不還,那麼銀行向消費者借款是否也可以不還或要求打折呢?大家一定說不行!所以政府才成立金融重建基金及存款保險公司,在銀行倒閉時無法還錢時,由其負責理賠存款人。如今消費者欠錢賴帳,居然可以公然要求不還或打折,社會大眾還認為『不還』有理,『打折』應該,真是一個天大的笑話!


其實銀行在這次的『卡債風暴』已經付出了極慘重的代價,先前的銀行公會協商,銀行讓借款人以低利(平均約3%)或無息,分年(平均510)攤還,造成銀行極大的虧損,使得銀行一家一家的倒閉!現在債務清理條例上路,不知道又會讓銀行虧損多少?是否還會有銀行倒閉呢?


以社會小百姓的立場,『卡債風暴』對我們也有不少的影響─讓我們的負擔增加了,卡債族到法院辦更生清算只要繳1000元甚至不須繳費,而所謂○○基金會又免費替其服務,但是法院人員的薪水是列入政府預算,而○○基金會也是由政府出資捐助的,也就是說債務清理條例的處理成本不是卡債族負擔,而是由全民買單的!


此外,借錢還錢本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借錢可以不還,以後誰還敢借錢給別人!現在由於少數的人借錢不還,使大多數的人以後借不到錢,這樣對全體國民到底是好是壞,大家心裏一定很明白!


法扶協助卡債族遞出更生申請
公共電視 更新日期:2008/04/11 22:10


台灣史上第一個、個人破產法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今天正式上路,第一位積欠卡債、無力償還的民眾、在民間團體的協助下、向法院遞交聲請書、期待重獲新生。
坐在輪椅上,由工作人員推著走往地方法院,在卡債族重生日的口號聲中,回想五年多的還債日子, 黃 先生可以說是點滴在心頭。
敲開象徵卡債族重生的復活蛋,台灣史上第一個個人破產法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411日 正式上路,曾經參與一致性協商,卻無力償還的 黃 先生是第一個向法院遞出更生案件的申請者。目前根據法扶會估計大約有30多個案件可以聲請更生,20多個案件符合清算的標準,而這些人都是曾經在95年參與一致性協商,卻因為不可規責於己的因素而毀約的卡債者。
黑色的海報紙上,每一張簡報都是一個因為債務而走上絕路的事件,法扶會預估今年至少會有三萬件申請案,希望透過更合理的還款機制,讓債務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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