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008.05.01【朱漢崙、 陳美 君、呂雪彗/台北報導】


     台灣金控是否應該設置?新任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30日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說:「不論任何國家都要有12家的國家級大型銀行或金控來執行金融政策!」相當明確表態國家級銀行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可說給了目前處於新舊政府交替不知何去何從的台灣金控,未來「存活」的一線生機。


     至於台新金最近提案縮減董監席次,邱正雄則表示,並非反對,但認為既然並非這次股東會,而是年底再改選,那麼此案可併同董監改選一起等到年底股東會再決定。


     為何需要國家級金融機構?邱正雄說明,從歷史軌跡來看,每逢45年,金融市場就會有一次大波動,而台灣市場小,因此碰到市場特殊情況時,更需要緊急工具來化解危機,控管系統性風險,國家級銀行即可協助執行金融政策。


     邱正雄也明確表示,未來仍會持續推動金融機構併購。對於扁政府時代所推動的二次金改,邱正雄則認為,二次金改推動銀行、金控擴大規模的方向是正確的,但訂出家數減半的目標,就有失客觀,例如金控減半的目標,目前看來沒幾件是成功的,未來推動併購的程序應該更透明,並依照市場機制來進行。


     至於金管會、財政部「分家」之後,外界就一直討論不斷的金融政策決策權是否回歸財部問題,邱正雄則認為,權力的歸屬並非是最重要的,「重點在於兩部會在內閣都能夠發聲。」例如兩會在行政院體系裡都能彼此溝通,若有歧見亦可由政務委員來作協調。


     邱正雄並以美國經驗為例指出,在雷根政府時代,總統下設金融工作小組,儘管當時,形同金管會的Fed主席不必參與國會會議,但總統需要時,仍可召集Fed與財政部、金管會一同來開金融工作小組會議,這種情況即與我國目前情形相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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