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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2008.08.24 03:13 am


行政院長劉兆玄本周將核定「工作家庭所得補助方案」,將分四級補助,第一級月收入在1.728萬元(基本工資)以下,補助6,000元,第二級月收入在基本工資與2萬元之間,補助5,000元,第三級月收入2萬至2.3萬元,補助4,000元,第四級則是在2.3萬與2.5萬元之間,補助3,000元。


劉兆玄將親自宣布,從91實施。中央將與地方合作,主動通知受補助者「服務到家」。為避免遺珠之憾,還列了5萬個名額,接受民眾主動申請,提出扣繳憑單與勞保投保薪資證明。


行政院高層表示,接受補助的有45萬戶近貧家庭,原本規劃補貼六個月,現在已決定延長為補貼到12個月,政府投入總經費也由135億元,擴增為260多億元,對近貧的工作家庭是一大福音。


府院官員說,原考慮補助一期六個月,但考量通膨與經濟景氣短期難以改善,才又增加一期。行政院高層表示,政府會在第一期補助結束前,做一次重新查核,如果工作所得已增加,不適用此一方案,將會予以刪除適用,並加入新增的近貧者。這項方案經費,採跨年度編列,內政部已在98年度總預算編列高達202億元,今年需籌措三個月經費約60餘億元,行政院已決定由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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