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編譯黃秀媛、廖玉玲/綜合華盛頓14日電】2008.12.15 03:04 am


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18日將表決信用卡改革規章,如果原案未經大幅修改,將是信用卡業幾十年來最重大的變革。


新規定將禁止一些現行措施,包括發卡業者不得任意提高利率,以及沒有給予合理的期限就向消費者收取滯納金等。聯準會自今年5月就開始考慮修法,但至今仍不願公布最後擬定的細節。


消費者保護團體表示,信用卡公司的做法經常是攻消費者之不備,而此時特別需要這些改變,因為許多債務人深陷債務漩渦,而經濟嚴重衰退使他們的負擔更沈重。


信用卡業者仍堅稱,信用卡提供消費者便利、有時甚至是免費的貸款。業者更警告,如果新規定限制他們調高利率的權力,以至於他們無法管理風險,恐怕會迫使他們縮減信用甚至完全停止放款,或是提高所有貸款利率,對全體貸款戶相當不利。據Card Industry Directory估計,2007年時,美國民眾共使用6.944億張信用卡。


華盛頓郵報報導,這份可能厚達1,000頁的新規定,包括禁止任意提高未繳金額的利息,除非客戶至少逾期30天未繳交最低應繳金額。不過,如果信用卡採用機動利率,或是促銷的優惠利率即將期滿,就能調高利率。如顧客未獲合理的付款時間,銀行也不能把這筆款項視為逾期未繳金額。


Fed外,新法還需經過美國儲蓄機構監理局(OTS)和美國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的同意。


消保人士還希望做更多改革,例如禁止業者過度積極對大學生推銷信用卡。他們也擔心新法生效的時間拖太久。發卡行表示需要多達一年的時間調整作業,但消費者行動團體呼籲Fed最多只能給業者半年時間,否則消費者只能像待宰的肥羊。


新法還將規定信用卡公司如何分派超過最低月付額的款項。信用卡積欠的不同款項如適用不同的利率,發卡公司經常把顧客繳付的款項全部算在適用最低利率的欠款,留下適用最高利率的欠款,因此增加顧客的負擔。新法將禁止這種做法。


原提案也禁止銀行對透支保護收費,除非讓顧客有機會選擇退出這種服務,而銀行業和維權人士預期聯準會可能暫緩就此做決定,因為現有條款不夠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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