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09.02.10 02:21 am


根據存保公司昨(9)日公告慶豐銀標售條件,分支機構遷移及外銀投資者的條件,財金單位都未再提供像上次亞信標售時的優惠。


上次金融重建基金(RTC)標售亞信,為吸引投資人競標,在分支機構遷移方面曾提供相當優惠的條件,不限亞信的據點,得標的銀行本身的分行據點都可以任意遷移,只要合計不超過七家即可。


但這次慶豐銀標售,並未提供像亞信的優惠條件,僅依往例辦理,即分支機構遷移時,只有一半的據點可以不受區域限制遷移。


除此,在外銀投資人條件方面,去年亞信標售時也曾放寬條件,最後吸引渣打銀行投標。


官員指出,依規定,外銀在台分行資產總額達4,500億元後的一年內,或概括承受起三年內,必須申設子行,在台分行則可保留一家。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arkys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