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8 工商時報 【崔慈悌/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27日表示,為避免與香港和中國簽訂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有所混淆,CECA將暫時正名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內容包括關稅、非關稅、投資保障、雙重課稅避免、智慧財產權保護、爭端解決機制等,但不可能一次到位,未來雙方有共識部份會先簽訂,沒共識的部分則一步步談。


     馬英九昨天接受年代電視專訪,親自說明兩岸間未來可能簽訂的經濟合作模式,馬英九強調,全世界向世貿組織(WTO)登記的自由貿易協定一共有7種名稱,包括CECAEPACEPA等,台灣未來要和大陸簽訂的絕對不是像港澳模式的CEPA,和一般的FTA也不會一樣。


     他說,為避免CECACEPA或是FTA的意涵混淆,將暫定為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這是我們認為比較符合我們希望看到的安排。」


     至於協議內容,馬英九表示,兩岸間簽訂的協議,主要目的是希望能發揮類似FTA功能,還是在WTO廣義的架構下,內容則涵蓋得很廣泛,可能包括關稅、非關稅、投資保障、雙重課稅避免、智慧財產權保護、爭端解決機制等。


     對立法院長王金平及部分朝野立委都主張應該先審再簽,馬英九回應,簽這個東西就好比和國外談判條約一樣,一定要先有草簽版本,「否則要叫立法院審什麼呢」?


     他說,經濟部、陸委會未來幾個月內會陸續舉辦座談會和公聽會廣泛了解民意,相關單位和大陸談判前也會先到立法院做重點報告,但因為還沒談,所以是報告要去做什麼,但是內容部分要對雙方有拘束力,一定要對方同意「不然立法院同意了,對方不同意那也不行」。


     對外界質疑一旦簽署台灣將成為大陸附庸,也會涉及到主權被矮化問題,馬英九強調,全世界有230個自由貿易協定,沒有一個因此就使談判國成為對方附庸,過去政府簽兩岸包機協議,主權也沒有被矮化「這都是多慮了」。


     他重申,絕對不會因為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就開放大陸勞工或進一步開放大陸農產品來台,未來一定會對台灣有利的才開放,對台灣不利的,暫時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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