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8 19:16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200938日 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金管會與中央銀行一再宣示,依銀行法規定,銀行不能拒收存款,若有拒收情形,將視個案依法處理。


中華郵政公司今天宣布,明天起禁收營利法人定期存款。不過,金管會表示,中華郵政公司郵儲業務是受郵政儲金匯兌法的規範,非受銀行法規範,而且主管機關是交通部。


金管會表示,根據銀行法規定,銀行經營的業務包括收受支票存款及其他各種存款等,銀行不能拒收存款,其中包括企業存款。


金管會表示,金管會與央行一直以來就宣示銀行不能拒收存款,若銀行有拒收情形,主管機關會依法處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arkys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