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6 工商時報 【彭禎伶、呂雪彗、薛翔之/台北報導】


     因應金融海嘯的台灣金融穩定行動方案即將出爐!來自行政院、金管會消息指出,原用於處理問題金融機構的「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RTC)」,將擴充規模,並賦予直接入股、投資債券、融通、保證、收購負債等多元方式,當特定金融機構在流動性或資本上出現警訊時適時介入,以維金融安定。


     此方向若拍定,金管會須將修正後的條例送審,並估算出新的規模。早期財政部曾提議,要擴大RTC有入股、收購資產等功能,規模訂在5000億元到上兆元,但被立法院擋下;這次金融海嘯更嚴重,預料「可能還要更大的規模」。


     近日內,行政院將安排金管會報告,提出具體規劃內容。其中最關鍵的「子彈」問題,劉揆將親自拍板,以因應未來可能變局。


     知情人士透露,財源的確是新機制一大難題。目前RTC僅存17億,隨時都將用罄,近來理賠多靠存保資金支應。因此除了可能提高存保保費及政府編列預算外,金管會正思考將保險和證券、投信等相關基金整合到此一新的機制中。


     以保險業來說,由保險公司按保費收入比設置的壽險安定基金規模約147億元、產險約20餘億元;券商方面,合計營業保證金、交割結算金及賠償準備金,約有數十億元。另外,可考慮比照目前銀行的作法,將民國100年以後的保險、券商營業稅,合計每年約70-80億元,也一併納入。


     新版RTC條例如在存保全額保障結束前完成立法,屆時將由RTC負責維持金融體系的穩定,提供優質金融機構資本強化為主,存保、保險安定基金等,則負責退場工作。


     民國90RTC條例立法時,參與籌設的正是當時任財政部次長的陳冲。期間修法擴充過一次規模,總共2500億元,其中220億元專款處理農漁會信用部,合計共已處理55家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目前仍有慶豐銀待標售、賠付,但其中7-8成賠付款,是存保基金支付。


     關於注資銀行部分,消息人士指出,央行總裁彭淮南曾分析國銀整體資本適足率仍佳、市場游資充裕,足以支應授信需求,金融業無流動性不足問題,無注資必要,但仍提醒應加強金融監理。


     政院高層人士表示,援助金融業子彈須充足也須適當。如美國金援銀行,但先前美國金融運作有很高的比重是以投資銀行、直接金融方式運行,去年雷曼事件發生後,要求美林、摩根史坦利改為商銀的運作方式,反與台灣目前情況類似;又如各國雖實施「存款全額保障」,細節內容均不同,台灣是否跟進德國,須比較差異後再作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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