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曾桂香/台北報導】


金鼎證券昨(30)日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事,引發相關爭議,金管會今日強硬表達立場,如果金鼎證券雙方因股東會爭議而有重大影響公司正常運作,基於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將委由投保中心介入,向法院聲請擔任臨時管理人,金管會表示,這是依據公司法規定。


金管會上午指派證期局官員及證交所等周邊單位人員,赴金鼎證券公司,快速查核金鼎證券的動作,展現了強硬作風。金管會表示,將與證交所及投保中心等單位密切監控金鼎證券公司狀況,且不排除依公司法第208條之1規定,請投保中心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向法院聲請選任臨時管理人,以維護公司正常運作。


金管會上午緊急召開委員會,並呼籲爭執經營權的雙方,應理性處理,不得影響公司營運及秩序,且要求兩造要重視股東權益,雙方對於所涉私權爭議,均應依法處理,必要時也應循司法途徑進行。


金管會決議,此次經營權之爭,所涉及的股東會相關爭議事項(如假處分之股權未予計算問題、宣布散會程序及開發金續行股東是否符合規定等),雖均涉及公司法相關規範,但金管會於昨(30)日主動與經濟部連繫,後續並將積極與該部密切配合釐清及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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