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2009.07.14 03:19 am


金管會昨(13)日公告,未來銀行計算資本適足率時,香港恆生指數的權益證券(即港股),將可列為合格擔保品。


會拿港股向本國銀行貸款的企業,主要是香港與大陸台商。金管會開放港股可以列為計算資本適足率的合格擔保品後,將使擔保品種類更多元,有利台商向國銀借款。


銀行業者表示,目前企業拿海外股票為擔保品的情況不多,主要是因為海外股市不像台股有漲跌幅限制,波動相當大,不容易計算擔保維持率,加上銀行較難掌握所持股票能否處分、有無其他限制等,因此銀行為控管風險,較少接受企業拿海外股票為貸款擔保品。


官員認為,國銀的香港分行比較有機會拿到港股等擔保品。舉例來說,若企業拿50萬元的港股為擔保品借款100萬元,以前銀行在計算資本適足率時只能把100萬元的貸款都算是信用貸款,這100萬元全都要算成曝險額。


新規定發布後,銀行計算資本適足率時,50萬元的港股可作為抵減,即銀行只有50萬元貸款要算入曝險額。


金管會昨天公告「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有關信用風險標準法下可使用簡單法認可的合格擔保品,將包括香港恆生指數權益證券。


官員解釋,所謂權益證券是指香港恆生指數包括的股票。以前計算銀行資本適足率時,港股並未納為合格擔保品,主要是因為這些股票的流動性不足,風險相對較高;現在港股的流動性非常好,在銀行建議下,金管會因而修改資本適足率計提相關規定。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713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09800222100


附件:
一、  本會「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說明」有關信用風險標準法下使用簡單法所認可之合格擔保品,包括香港恆生指數之權益證券。
二、  本令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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