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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09.08.03 04:28 am


金管會最近釘上銀行後段生,發函對經營虧損的銀行,採取多項加強監理措施,包括嚴控海外投資、利害關係人放款不得增加等,以防範道德風險。這是存款保險實施全額保障以來,金管會首度出擊,已有七、八家中小型銀行被鎖定。


另外,最近有一家金融機構因違反法令遭處分,被存保公司加收「懲罰性費率」,這是存款全額保障實施以來首例,但金額只有1萬元,嚇阻效果有限,對充實存保基金也無實質助益。


「懲罰性費率」是存款全額保障期間加收的「特別保費」之一,依金融機構使用的同業拆款額度計收,費率在萬分之5至萬分之300之間。這些被發函釘上的銀行,放款、投資、存款等業務將大受影響,除非營運獲得改善,才可解除管制禁令。


金管會日前發函給連續虧損兩年、且有累積虧損的銀行,要求存款利率不得高於市場水準、海外投資限於投資信評等級AAA 以上的政府債券、對利害關係人放款不得新增等。


財金官員昨日表示,這些加強監理措施,主要是針對經營體質相對弱的銀行,避免在存款全額保障期間擴大風險額度,如藉高利吸金、不顧風險任意投資或放款,增加未來存保理賠的風險。


金管會主要是以96年、97年財報資料為依據,鎖定加強監理的對象。根據金管會資料,這兩年連續虧損的銀行有10家,但並不是每家帳上都有累積虧損,實際上被發函釘上的銀行有78家,多是中小型銀行。


金管會官員說,存款是社會大眾的資金,政府除了提供存款全額保障,穩定金融體系外,更要掌握銀行的經營情況,否則萬一出狀況,要拿全民的錢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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