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09.10.14 04:36 am


配合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簽訂,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將全面檢討修正,但有關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對台商授信限額放寬案可能先修正實施。


為配合行政院法規鬆綁政策,金管會430的委員會已通過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修正案,將採差異化管理,放寬銀行對大陸台商授信限制,經營體質良好的銀行授信上限可從現行30%提高到50%


當時修正案內容還包括將兩岸匯出款規定從正面表列改為負面表列。但該修正案呈報行政院後,行政院要求再洽商陸委會意見。


據了解,最近陸委會已函覆金管會,但因修正案中的兩岸匯款修正條文已在經部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時一併配合開放修正,當初報院的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修正案內容也再變更,須重走一次公文流程。


由於行政作業流程等因素,使得OBU對台商授信限額放寬案尚未發布實施。有關官員指出,OBU對台商授信案正在走行政流程,應該可在MOU簽定前便先行實施。


依金管會提出的修正案,可以適用50%授信限額的銀行,須符合體質良好等指標,包括逾放比率低於1.5%、壞帳覆蓋率高於70%及資本適足率高於10%。金管會當初評估約有11家銀行符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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