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金管會及法務部共同努力、「國際合作審議小組」(ICRG)及「亞太防制組織」(APG)之公正調查及友好國家之發言支持,「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FATF)1016日大會正式決議通過將我國自洗錢防制尚有缺失國家觀察名單除名。



依據2007年「亞太防制組織」(APG)之對我國相互評鑑結果,我國在FATF16項反洗錢與反恐核心或關鍵建議中,有11項被列為「未遵循(NC)」或「部分遵循(PC)」評等,且ICRG尚未將我國自評鑑後近2年間洗錢防制措施之進展納入考量,致被ICRG列名為洗錢防制尚有缺失國家觀察名單。ICRG987月中旬正式通知我國,將指定亞太區域審查小組對我國進行初步形式審查。


鑑於本案對我國國際聲譽及金融業發展具重大影響,本會主委於8月間即正式致函ICRG共同主席,表達我國金融監理主管機關對本案之重視,本會並主動聯繫外交部及法務部爭取對本案具影響力之FATFICRG成員對我國之支持,同時積極配合ICRG對我國之審查工作。APG秘書長Dr. Gordon Hook9月至我國訪問時,即特別指出本會今年發布施行之新法規,已參照國際標準,調降大額通貨交易申報至新台幣50萬元,對客戶審查措施(CDD)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等重要措施作出大幅改善,肯定本會自2007年相互評鑑後對金融機構洗錢防制措施所作出之努力與承諾,並表示我國實為亞太區列名觀察之8個國家中反洗錢與反恐表現進展最佳者。終獲得FATF之肯定,正式將台灣自洗錢防制尚有缺失國家觀察名單除名,台灣並為惟一無須再接受FATFICRG其他任何形式審查或後續觀察之亞太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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