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邱金蘭、蘇秀慧/台北報導】2010.02.11 03:26 am


金管會主委陳冲昨(10)日表示,兩岸金融、保險、證券及期貨三項業務往來許可辦法草案很快就可公布,大陸證券、保險可來台參股證券、保險;至於大陸銀行來台參股,要視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談判情況而定,只確定未來門不會關上。


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草案,行政院日前已審查通過;接下來排定本月22日審查兩岸保險、證券及期貨業務往來許可辦法修正草案,預定2月底一併公告實施,屆時,國銀就可登陸參股。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生效已近一個月,但攸關兩岸金融、保險、證券及期貨業者往來辦法草案至今未公布,業者無法送件申請。


陳冲昨天表示,兩岸金融、保險及證券辦法審查有先後順序,但會同時發布,否則對任何行業都不公平。陳冲說:「不能說確切時間,但(三個辦法)應該很快就會發布。」


陳冲說,大陸保險、證券業來台參股的方向沒問題,至於銀行業參股,牽涉國銀未來在當地經營條件的問題,可能和ECFA談判交換意見有關,未來這個門不會關上,但要跟其他經營條件合在一起觀察。


根據金管會提報行政院的草案,兩岸保險及證券可以相互參股,但不能跨業投資,例如大陸證券商只能參股台灣的證券商,大陸保險業也只能參股台灣的保險業,但證券業不能參股保險跨業投資。


至於參股比率上限,保險、證券都一樣,單一陸資投資單一上市櫃公司,持股上限是5%,所有陸資投資單一上市櫃公司則以10%為限;投資未上市櫃公司的單一及全部持股上限分別是10%15%


我方金融業參股大陸金融業的部分,陳冲說,因大陸方面已訂有上限,我方不必再自綁手腳,因此不另訂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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