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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日報2010042618:36


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國資委)網站週一發佈了《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暫行規定》﹔這一規定將從企業戰略計劃到財務信息方面的諸多信息定為商業秘密。

該規定還為政府將商業秘密重新分類為國家秘密留下了餘地﹔若侵犯此類秘密﹐將被視為更為嚴重的犯罪行為。

國資委公佈這一規定之前﹐四位前力拓股份有限公司(Rio Tinto PLC)員工因涉嫌受賄和竊取關於中國鋼鐵企業鐵礦石價格談判的商業秘密而出庭受審。上述中國鋼鐵企業中﹐很多都是中央企業。

規定表示﹐中央企業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中屬於國家秘密範圍的﹐必須依法按照國家秘密進行保護。

規定對商業秘密的定義是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中央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信息。

國資委表示﹐該規定於325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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