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6-24 工商時報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第五次江陳會預備性磋商今(24)日登場,雙方將會交換早收清單,台灣列入早收清單的540項產品,分為七大類產業別,包括石化類、紡織類、機械類、運輸工具類、農產品類、中小企業及弱勢產業類以及其他類,立院審查通過後,早收清單內的產業將採分23期降稅,從201111日起開始降稅,一直到201311日完全降至零。


     我經濟部貿易局長黃志鵬與大陸商務部台港澳司長唐煒,將就ECFA協議文本與5附件拍板定案。


     截至目前為止,我方列入早收清單的產品,出口金額約136億美元,540項產品,占我方整體出口貿易額比例的15%,大陸則拿到出口金額30多億元,270項產品,雖然我方先前順利拿到塑化類最重要的聚丙烯(PP),但也只是部分12項,相關人士說,今早還會繼續提「申復」。


     相關人士指出,貨品業的早收清單可分為七大類,分別為石化類、紡織類、機械類、運輸工具類、農產品類、中小企業及弱勢產業以及其他類,石化類將包含部分塑化原物料;紡織類主要是紡織原物料與下游的不織布;機械類則有部份數位控制的工具機及其零組件;運輸工具類有汽車與自行車零組件,以及自行車整車;中小企業與弱勢產業則是17項產業;其他類,大部分屬於較難分類,包含鋼鐵、輪胎、橡膠與模具等。


     至於服務業早收清單,相關人士表示,我方拿到11項、陸方則是9項,可望包含開放我方醫療業登陸,在5個試點內設立獨資醫院、合資比例不受限;電腦批發業,開放獨資設點;航空貨運承攬業,同樣允許我方業者登陸設獨資公司,加上雙方航空公司可互設飛機維修點;電影業爭取台灣每年10部配額;而外界關注的金融業,則是參考CEPA做法,分行開業滿2年,且申請前1年獲利,即可開辦人民幣業務;辦事處升格則是以現行2年縮短至1年。


     保險業的532條款,據悉,大陸在「文字」規範上,並未做修正,但是卻可以放寬做「解釋」,也就是,資產規模可和母公司合併計算,經營保險業務30年,也可將併購子公司的資歷一併計算。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兩岸今天將正式交換ECFA早收清單,隨後並將公布清單內容,農委會主委陳武雄昨天透露,我方18項列入早收的農漁產品,3年內將可由現行13.3%的平均稅率降為零關稅,減稅金額達200萬美元,預估茶葉、文心蘭等5項重要產品,外銷到大陸金額將可達1.1億美元。


     陳武雄強調,此次ECFA早收清單,台灣有18項農漁產品入列,大陸農漁產品則未開放任何一項來台。


     由於之前一度傳出台灣銷往大陸的農漁產品要標示「中國台灣」或「中國台北」,農委會也強調,我國所有銷往大陸的農漁產品,產地均可標示台灣,不必印上中國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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