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7-15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吳敦義已核定存款全額保障制度在12月底屆期後不再延長,明年元旦起改採限額保障,自然人與法人在每一家銀行的存款保障,皆以300萬元為上限。


     金管會分析,300萬元以下存款比例人數佔最高,而法人單位數雖不多,但額度很大,政院一度考量對自然人與法人訂立不宜的存款限額保障,但最後仍採一致標準,由過去的15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


     金管會原本建議,若自然人在甲銀存款300萬元以內,乙行也300萬元以內,是否要對總額予以限制,最後政院核定,存款全額保障以機構別作為保障標的,每人在每家金融機構的存款保障上限均為300萬元。舉例來說,3000萬分散在10家金融機構存款,3000萬元將全數獲得保障。


     吳揆接受本報專訪時透露,金管會將與東南亞區域內國家有溝通聯繫,彼此有默契採同步退場步調。


     金管會官員也預料,銀行存款若恢復為限額保障後,一般金融機構可能會提高利息以穩定存款,尤其體質不佳的銀行可能以各種方式變相吸收存款,屆時政府部門會加強對各銀行嚴格監控。


     由於金融重建基金(RTC)機制將在100年底全面退場,100年起金融營業稅2%將正式作為存保基金財源,同時為使存保基金的安全準備金達全體金融機構存款的2%目標值,以利充裕財源接管或賠付問題金融機構,各金融機構的存保費率將進一步調高,政院指示由存保公司與金融機構業者溝通,訂定調高比率。


     前年金融海嘯衝擊全球,為避免系統性風險,並穩定我國金融體系、強化存款人信心及金融機構體質,政府在2008年月7日宣布在2009年底前,存款人存款受全額保障;這項政策去年到期後,仍延續到今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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