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2010.10.13 03:47 am


明年起金管會將對金融機構「打分數」,依據法令遵循、消費者保護、風險管理及財務健全等四大項目,建置「檢查評等制度」,並在檢查報告授予金融機構評等,評等將分五級。


相關制度明年起實施,銀行業將優先適用。


至於金控、保險、證券等其他金融產業,金管會正建置檢查資料庫,未來也將陸續採用。


金管會採行量化評等制度是要讓金融機構除了知道自身缺失,也可以知道本身評等項目落在什麼層級,還有多大的空間可以改進。


立法院財委會明(14)日將邀請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及證交所等四大證券周邊單位負責人業務報告,並針對「陸銀來台及本國銀行登陸規劃及監理機制」專案報告。


依據金管會剛出爐的業務報告,金管會明年起將實施檢查評等制度,主要是參考美、日等國的評等制度,依據四大評等項目各給一個分數,再綜合四個分數授予金融機構評等,也會透過文字補充來說明評等理由。


金管會為推動此制度,已經準備一、二年,建立檢查資料庫,近期也開始對金融機構試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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