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7 01:00 工商時報 記者劉馥瑜、呂雪彗/台北報導


 陸委會昨(6)日表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經過3次業務溝通後,雙方評估已來不及在年底第六次江陳會中簽署,不過仍將列入議程討論,並在兩會架構下持續協商。至於何時可簽署?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指出,要達「我方認為能滿意為止」。 相關人士表示,儘管江陳六次會只簽署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一項,但因對岸時間無法配合,江陳6次會時間仍延至20日以後召開。


 對岸已向我方表達,原本規劃1618日舉行第六次江陳會的時間「不方便」,要求延後數日,暫訂於2025日召開,確切日期正等待海協會回音,我方盼本周四(9日)告知時間及地點。


 不過,原安排召開會議時間,可能改為預備性磋商會議,官員說,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仍需23回合的業務溝通。


 陸委會昨日下午召開背景說明會,由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劉德勳、陸委會副主委高長、陸委會經濟處處長李麗珍與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處長凌家裕連袂出席。


 李麗珍指出,投資保障協議先前經過兩次業務溝通,雙方皆以6次江陳會中簽署為目標。不過,就在上周進行第3次業務溝通後,經雙方盤點與評估,發現來不及在年底前簽署。


 針對此次投資保障未能順利簽署的關鍵,昨日陸委會官員不願說明。但據了解,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目前面臨的最大阻礙,在於雙方對協議包含範圍仍有爭議,由於投保協議涵蓋內容廣,是要將議題包裹談或切開來談,若要切開談又該如何切割,雙方意見仍在拉鋸。


 再者,陸方希望進一步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大門,但我方態度審慎;而我方希望擴大台商權益的保護,但恐面臨超越現有之「台商投資保護法」法令規章的難題,在新的協議與大陸現有法律間如何權衡,亦是雙方談判重點。


 此外,在雙邊投資貿易活動出現爭端時,該如何訴諸客觀第3人擔任仲裁者?依照國際慣例,通常是指定世界銀行投資人與國家間爭端解決中心,但台灣並非世銀會員,實務上操作有困難,且「國際」仲裁機制二字對兩岸來說有主權敏感爭議,因此雙方還要再協調。


 對照先前第4次江陳會談列入議程的「兩岸租稅協議」,最後也未簽成。高長指出,租稅協議主要是因陸方在預備性磋商時,臨時提出新的意見,台灣方面還需再研議,但此次投保協議連具體內容都未談成,更談不上進入簽署階段。


 賴幸媛昨日上午在台北出席「兩岸互動與東亞權力關係之變遷」研討會,並於此間受訪時表示,投資保障協議不能為簽而簽,雙方還在努力中;至於何時可以簽署?她指出,要達到「我方認為能夠滿意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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