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日期:2010.12.14記者孫中英


政府考慮政策性推動還款期限長達四十年的房貸,但銀行業早有類似產品,只是民眾申貸興趣缺缺。銀行主管說,房貸還款時間拉長,每月房貸還款金額雖然降低,但是總利息支出大幅增加,不見得划算。


安泰銀行副總經理劉遇春說,安泰去年就推出四十年房貸專案,這是給客戶多一個選擇,每月房貸還款金額會比廿年或卅年房貸低一點;但因為目前房貸戶都習慣在六到十年內還完,因此市場接受度並不高。


上海商銀經理馬婉瑜也指出,房貸還款期限拉長,是以時間來換取較低的還款月付金,其實就是將房貸「延後還款」,但四十年的總利息支出必定大幅增加。依銀行房貸放款的實務經驗,大多數房貸客戶都想「提前清償」房貸,願意延後還款的比率並不高。


另外,房貸還款期限拉長,代表銀行放款的風險也延長。


銀行主管說,假設房貸借款人年齡已經四十歲,再申辦四十年房貸,要一路還到八十歲,貸款人早已退休,財力是否足夠,也會變成問題。


大型銀行主管也表示,房貸戶與銀行簽約,貸款年限雖訂廿年或卅年,但不少房貸戶在房貸優惠利率期限一屆滿,就趕快將房貸搬家,要找尋更低利率,想趕快還清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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