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2011.01.06 10:30 am


富邦人壽上月中發生國有地投錯標的烏龍案,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昨天開會決定,將沒收富邦人壽294萬多元的保證金;至於富邦原本繳交的8374萬多元保證金,國產局將退還8000餘萬元差額。


國產局北區辦事處上月16日招標國有地設定地上權,富邦人壽原本要競標底價83742萬元的台北市仁愛路一般住宅,並繳交保證金8374萬多元;結果錯投標,意外用大幅超出行情價格標到底價僅2944萬多元的北市杭州南路學生宿舍。


國產局昨天上午邀集公共工程委員會、法務部等官員,會商沒收多少保證金才合法又合理。


官員指出,經過討論後,與會代表都認為國產局當時公告投標須知時,已明定投標人應該繳納的保證金為權利金底價的10%,而且公告內容也把保證金額度寫得很清楚;如果富邦宣布棄標,國產局依招標文件規定,沒收294萬元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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