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投資人多元化投資選擇,增加投資及避險管道,進而提高整體證券市場流動性,金管會督導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研議開放證券商發行牛熊證,並於我國證券交易市場掛牌交易。牛證屬下限型認購權證,熊證屬上限型認售權證,均係為投資人設訂停損點且深入價內之認購(售)權證,其價格變動貼近標的資產價格變動,自發行日至到期日止皆屬價內權證,並具備標的證券當日收盤價觸及限制價即強制回收之特性,當標的資產價格觸及下(上)限價格或指數時,則權證提前到期。證交所規劃牛熊證商品架構重點如下:


一、 存續期間: 3個月至2年。


二、 標的證券之篩選標準:最近3個月成交量前30名者,並按季併同權證標的證券公告,另目前權證發行人發行之3種「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電子類指數」及「金融保險類指數」等權證標的全予納入。


三、 下(上) 限價格之設定:牛證之下限價位應達發行日前1營業日標的證券收盤價格之90﹪(含)以下,熊證之上限價位應達發行日前1營業日標的證券收盤價格之110﹪(含)以上。


四、 提前到期生效時點之認定:比照現行我國限制型權證,以當天收盤價觸及下(上)限價格為生效時點。


五、 觸及回收結算價之計算方式:採標的證券次1營業日所有成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價,與現行限制型權證不同(牛熊證與現行限制型權證之比較詳附表)。


金管會對證交所所提規劃內容已原則同意,證交所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刻正分別研擬修正營業細則、業務規則、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認購(售)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辦理認購(售)權證契約應注意事項等市場規章之相關條文,並就電腦系統進行必要之調整,及籌劃辦理各項宣導活動。


考量上開單位相關應辦事項之辦理進度,證券商發行牛熊證預計自本(100)年下半年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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