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羅兩莎、薛翔之/台北報導】2012.08.31 03:09 am


個人資料保護法引發高度爭議的「限期一年內,通知客戶使用間接蒐集的個人資料」,未來將再修法放寬。金管會主秘林棟樑昨天說,因為金融業執行上有困難,金管會向法務部反映;放寬後,金融機構應該比較好執行!


他解釋,按照先前三讀通過的條文,金融機構在收集、使用客戶資料的一年前,就必須要告訴客戶;但是,現在的做法是使用前再告知客戶即可,另外,蒐集但未使用到的資料也不用告知,業者成本上應該可以降低不少。


多數銀行業者昨天表示,「這樣比較好、比較寬鬆」;但也有銀行業者表示,放寬後的個資法相關規定,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大鬆綁」,但在實務及執行上是否真的就此沒有爭議,仍待觀察。


至於保險業,金管會官員說,目前已經完成保險法修法,將保險業排除在「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範圍之外,因此現行只要本人同意,保險業者就可收集、處理並利用病歷、醫療、健檢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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